2013-14 最佳企業義工計劃比賽

主辦機構


社會福利署 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




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近年新趨勢,為鼓勵更多企業積極運用資源進行義務工作,自2003年, 「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定期舉辦企業義工計劃比賽,藉此激發義工服務新思維,表揚企業在推廣義工服務的貢獻,鼓勵更多企業積極運用資源進行義務工作,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主題

近年,義務工作及「工作與生活平衡」(work-life balance) 的概念在企業界漸受重視,以推行義務工作推動此概念亦成為一個被受關注的話題。由2011年起,「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以「義工‧生活新態度」為主題,鼓勵義工將義務工作的核心價值,即人與人之間的互相關懷及無償付出的精神,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事實上,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不但有助提升員工士氣、提高企業生產力、建立正面的企業形象,更能促進員工建立健康的生活模式及強化家庭關係。有見及此,「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亦希望企業透過鼓勵員工、員工家庭成員及退休員工參與義務工作,在企業中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讓員工在服務他人的同時,身心亦得到裨益。
 
故此,2013-14最佳企業義工計劃比賽將繼續以「生活和諧與共融」為題,鼓勵企業義工隊利用企業專長,策劃能促進義務工作生活化、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因應不同社區、弱勢群體的獨特需要、及保育自然環境的義工服務計劃。另外,本比賽亦鼓勵企業義工隊伙拍其他不同界別的企業義工隊伍、福利機構及退休員工共同協辦及推動企業義務工作,一同延續「義工‧生活新態度」的理念。


 目的      
 
  1. 推廣關愛互助,社區共融與和諧
  2. 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
  3. 推動「義務工作生活化」,讓企業義工把服務融入生活,並享受義務工作的樂趣
  4. 鼓勵企業義工隊開創新的義工服務範疇及類型
  5. 鼓勵企業利用企業專長服務有需要人士
  6. 鼓勵機構退休員工參與
 

參賽資格          
 
全港各界別的企業義工隊均可參賽,而福利機構亦可提名伙伴企業義工隊參賽。另外,為鼓勵中小企參與,本比賽將特設中小企業組別。

*在香港,中小企業是指聘用少於100名員工的製造業公司和聘用少於50名員工的非製造業公司。請瀏覽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網站: http://www.success.tid.gov.hk
 

評選準則
 
評審將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1. 計劃的原創性及創新性,並可推動「義務工作生活化」的新思維
  2. 計劃是否有效地運用企業專長及特色
  3. 計劃中家庭成員參與的程度
  4. 計劃能否迎合社區或弱勢社群的需要
  5. 計劃能否帶出「工作與生活平衡」的理念
  6. 計劃中退休員工參與程度 


評選團
 
工商機構義務工作推廣小組召集人關則輝太平紳士M.H.及小組成員,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委員及其他工商界知名人士。
 
 
參賽細則
 
  1. 參賽的企業義工隊或福利機構須填妥參賽表格,詳述義工服務計劃的具體內容,連同4R活動相片(不多於10張) 及相關文件於比賽截止日期前交回秘書處。
  2. 服務計劃類別及形式不限,唯須切合本計劃主題。
  3. 參與服務計劃的義工必需包括參與義工服務員工的家庭成員。
  4. 參賽表格須由有關企業義工隊負責簽署及蓋印。如該服務計劃由有關企業義工隊伙拍福利機構/其他企業共同推行,或涉及提供服務予受惠團體/受惠人士,參賽表格須由主要伙伴福利機構/伙伴企業/受惠團體/受惠人士加簽。
  5. 計劃不得涉及宗教、政治或商業宣傳活動。
  6. 所有計劃須於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內進行,若不能於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服務計劃,則該計劃須於遞交參賽表格時已經運作超過4個月。
  7. 參賽表格以外的附加文件及資料可能不獲提交予評選團審閱。
 

詳情及表格下載
 
截止日期

2014年 6月30日
 

結果公佈      
 
比賽結果將於2014年10月公佈。主辦機構將發信通知各得獎隊伍,結果亦會於義工運動網www.volunteering-hk.org 公佈。
 

獎項
 
比賽會就一般企業組別及中小型企業組別分設冠、亞、季軍及優異獎多名。另外,所有合資格之入圍計劃將獲頒發證書嘉許。
 
 
欲回顧「 2011-12 最佳企業義工計劃比賽」的獲獎隊伍名單及部分計劃內容,可瀏覽義工運動網及義工運動通訊「義動」。

http://www.volunteering-hk.org/tc/CVceremony2012

http://www.volunteering-hk.org/sites/default/files/base/events/SW%20newsletter%239.pdf

 
備註              
  1. 所有參賽表格及照片均不會被退還。
  2. 秘書處有權將計劃內容及照片作推廣義工服務之用途,並有權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及派發來稿全部或部份內容而毋須取得作者的同意或繳付任何費用。
  3. 秘書處擁有參賽計劃所提供的文稿資料、附件及相片的版權。
  4. 所有照片必須取得拍攝對象或其監護人的同意。
  5. 參賽表格及照片如有遺失、延誤或郵遞錯誤秘書處概不負責。
  6. 比賽結果由評選團決定,參賽機構對公佈結果及獎項不得異議,亦無上訴機制。
  7. 秘書處保留更改規則及其他安排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
  8. 秘書處保留詮釋比賽計劃、章程及規則之最終權利。
 
查詢

義工服務專線    2234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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